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3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0742
发文字号:
晋医保提案办〔2023〕2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33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3-12-13 来源:
  • 【字体:

于怀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安排,我省于2021年底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全省医保数据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医保信息化建设目标,为实现医保数据与人社、税务、商业保险公司等横向部门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局已与人社、税务、省行政审批局等政务服务业务协同部门完成公民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医保数据实时对接,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医保局网信办关于加强医保数据安全管理和规范共享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要求,“对外共享数据或进行大数据处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按照要求取得个人同意或履行告知义务,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因商业保险公司独立承办公民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并未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业务协同机制,相关技术标准也无法落实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全流程管理的要求,目前我省医保信息平台暂未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数据共享。

2022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了《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在医保领域应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省要按照“数据不出域,出域必授权”的数据共享原则,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参保人授权查询及跨部门、跨地域数据共享的业务办理协同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共享共治格局,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序衔接。目前我省已将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台及医保区块链平台部署完毕,正在等待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联调测试。按照工作要求,我省将在2023年底前逐步开展医保电子结算凭证应用,条件成熟后依托区块链技术逐步探索建立与商业保险、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涉及医疗费用补充保障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机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医保信息化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