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9号建议的答复
陈宝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调整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的建议,对于完善我省医疗保障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安宁疗护用专业的方法帮助患者有尊严的走完最后的旅程,同时有温度的给予患者和亲属陪伴。我局高度重视安宁疗护服务保障工作,近年来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扩大保障范围等方式,不断优化终末期患者医疗保障。
一、现行政策保障情况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发〔2023〕12号),我省已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按床日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目前执行的三级医疗机构床日支付标准为320元/日,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80元/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5%(职工医保)和70%(居民医保)。同时,将镇痛、镇静等对症治疗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二、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仍存在一定困难
(一)基金承受能力限制。结合我省基金运行实际和承受能力限制。2024年全省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已达11.2%,远超基金收入增长水平。若按建议标准调整,预计每年将增加医保支出约3亿元,将对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造成较大压力。
(二)政策衔接考量。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安宁疗护医保支付国家层面指导意见,我省拟待国家政策出台后,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确保政策统一性和连续性。
(三)精准保障导向。目前政策已覆盖绝大部分的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剩余未覆盖部分主要为非治疗性照护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此类服务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专项调研。计划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全省安宁疗护服务开展情况、费用构成等进行全面调研,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现行医保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确保群众享受应有保障。
我们将持续关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政策优化,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