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2523
主题分类:
价格招采
发文机关: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标      题: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医保函〔2026〕39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主  题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 时间:2026-05-27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和

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6〕3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5-1)》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精神和工作实际,现就执行相关集采中选结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和约定采购量

  本次落地执行的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中选结果具体见附件1、2。

  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依据各医疗机构报量及“中选产品选量”结果产生,由省药械采购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定并组织完成省药械采购平台购销协议签订。

  二、执行时间及采购周期

  本次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3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协议期至2028年12月31日,第一协议年度执行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协议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期间采购周期如有调整或续约,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的监测通报,将集采执行情况纳入医保“两定”协议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及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


  附件: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

     2.国家组织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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