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攻坚战的通知》政策解读

  9月18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打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攻坚战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20号)。为准确把握《通知》精神,现就下发《通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解读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全省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二是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工作的现实需要;三是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流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受理、鉴定等工作由指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保部门不再重复组织鉴定。二是限时办结。建立完善限时办结制度,指定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自受理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申请到办结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待遇。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对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慢病申报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门诊慢性病认定的及时性、准确率、就医服务和用药配备等情况纳入协议管理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再集中组织一次门诊慢性病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二是加强对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与各地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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