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6309
发文字号:
晋医保提案办〔2025〕2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5-11-21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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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医疗保障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帮扶机制

  进入巩固衔接期以来,我省对脱贫攻坚期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各级医保部门在坚持基本医保普惠保障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医疗救助实施兜底保障,确保各项医保帮扶政策落实落细,增强了对困难群众的基础性、兜底性保障。2024年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住院合规综合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8.9%,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年,我省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医保部门对困难群体和参保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进行监测预警,并及时将信息推送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救助、监测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后向医保部门推送信息,新增人员自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名单之日起享受医保帮扶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

  二、关于提高监测对象三重保障待遇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省完善了医保巩固衔接帮扶政策措施,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层分类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助,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同时,鼓励工会、妇联、残联企业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方式资助有困难的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顶线。

  三、关于建立再保险风控机制

  我省已建立保险保障平台。2022年,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规范和完善以防贫险为核心的保险保障模式。在防返贫险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及保险机构以“一保通”方式增加保险险种,强化防贫保险兜底保障。目前,我省由各县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具体的承保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优化完善医疗保障帮扶政策,积极探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有效衔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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