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6号建议的答复
乔香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力度的问题。各级医保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山西发布、山西医保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下宣传,特别是进入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后,基层医保部门通过乡村广播,制作医保政策短视频等多种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我省的医保政策,提高群众对医保的知晓度。近年来,结合医疗保障巩固衔接工作,制作了《医保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所有困难群众手里,做到政策上墙、待遇入心。
二、关于完善缴费制度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发〔2025〕3号),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8万元。
三、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近年来,我省医保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围绕长效监管、智能防控、信用治理、执法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构建起“制度+技术+信用”三位一体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模式,通过国家飞行检查、省内飞行检查,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有举报线索的医药机构进行专项飞检,检查覆盖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医保筹资政策,探索建立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参保居民医保知晓度,提高居民参保意愿,促进居民医保健康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