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2-0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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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省医保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局网站发布信息2417条(含外链),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257条(含外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0条;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山西省医保局”发布信息377条,微信服务号“山西医保”发布信息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省医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理结果分别为: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注重与申请人充分做好沟通工作,做到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校及运维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认定,规范文件公开,将文件与政策解读在“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栏目同步发布,并做好相互关联,方便群众查看政府信息。通过图解、动漫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多样化解读占90%以上。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充分发挥“山西省医保局”“山西医保”两个微信公众号的不同定位职能,着力打造“一网两微”格局的政务公开主阵地。按照《条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版块栏目设置并及时更新。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山西医保”公众号在线服务功能,强化“服务大厅”建设,引入医保智能客服,公布了省、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联络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在线办事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处室、单位,并积极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省医保局门户网站纳入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省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局网站按照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开展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和网站安全演练,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建设,保障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尽管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待仍有一定距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产品的内容和形式有待提升,未能很好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和阅读体验。二是政府信息“精准公开”有待加强。群众在快捷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加强。群众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办事的体验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省医保局拿出切实举措予以改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对主动公开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将文件与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同步发布,并通过图解、动漫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产品质量,引导社会关注知晓。二是积极推进政策“精准公开”。在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文件的同时,还通过线下服务大厅及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做好医保政策宣讲。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门开设网上服务大厅,引导群众在线办理医保事项,不断提升群众在线办事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