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5745
主题分类:
价格招采
发文机关: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标 题: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医保函〔2025〕5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主 题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降低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5〕5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38号)要求,为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更加公平合理,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促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决定降低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价格治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项目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合理开展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深入分析项目价格构成中的设备折旧、耗材成本,通过议价采购,有效降低耗材虚高成本。
三、各市医保局、卫健委要密切关注价格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四、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