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1358
主题分类:
价格招采
发文机关: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两部门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标 题:
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特殊疗法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医保函〔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主 题 词:
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特殊疗法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特殊疗法等
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5〕1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及其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合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中医骨伤类、特殊疗法类及其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如下:
一、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2),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取消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3)。
三、规范“大换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4)。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