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6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6312
发文字号:
晋医保提案办〔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62号提案的答复
张立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省DIP付费方式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制定总额预算,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体的多元支付方式改革。一是结合改革初期病组分组不够精准、费用标准不够合理等情况,2024年国家医保局下发DRG/DIP2.0版分组方案,我省在此基础进行细分组,统一了全省分组并提出各病组参考权重,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为更好保障复杂危重病例充分治疗,支持新药、新技术合理应用,加强医保、医疗协商沟通,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推动医保、医疗“相向而行”,2025年,我省建立完善了DRG/DIP付费特例单议、协商谈判、预付金、意见收集、数据工作组等五大机制。三是关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国家已印发文件,我省确定朔州市作为试点市,探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更多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