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6305
发文字号:
晋医保提案办〔2025〕1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 时间:2025-11-21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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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丽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助力辅助生殖纳入我省医保政策高效落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医保部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2024年10月已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切实减轻实施辅助生殖家庭的经济负担,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整合规范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落实《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2024年9月,我局会同省卫健委印发《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整合规范“取卵术”等18个辅助生殖服务项目价格。设立“分娩镇痛”项目,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属于医保甲类支付,限省级及以上卫健部门批准开展分娩镇痛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二、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支付。综合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及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性等因素,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山西省内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1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的门诊治疗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70%、60%;参保人员在省外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60%、50%。切实解决了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

  三、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为保障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落地见效,我省医保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精细化的优质服务:一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我省不孕不育患者数量、辅助生殖技术使用率、治疗费用等进行精准测算,科学制定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确保政策可持续。二是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辅助生殖医疗费用的实时结算,减少患者垫资跑腿压力,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简化申请和审核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利用大数据技术(智能监控系统)对辅助生殖医疗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对异常数据及时分析处理,防止过度医疗和基金滥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在辅助生殖政策落地中的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目标人群,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提高公众知晓率,确保待遇政策惠及更多需要的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省一定能够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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