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8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2713
发文字号:
晋医保提案办〔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84号提案的答复
张建成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低收入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给予资助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参保缴费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和基础,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是巩固衔接守住底线的硬任务。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医保、乡村振兴、民政、税务等部门密切的配合下,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动态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参参保率均达到100%。
但随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逐年提高,基层反映参保动员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脱贫人口参保压力比较大。我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参保意愿。全省各级医保、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医保政策,压实责任动员参保缴费,特别是讲清讲透医保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防止返贫的保护绳。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帮扶力量,动员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保对象等主动参保。二是扩大参保资助渠道,减轻参保压力。鼓励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工商联、企业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方式资助受灾群众、有困难的脱贫人口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参保资助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支出的使用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安排部署,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巩固衔接政策,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致贫返贫底线,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和拓展。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