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2730
发文字号:
晋医保建议办〔2024〕2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5日
发布机构: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4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4-12-05 来源:
  • 【字体:

许彩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传染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医疗保障职责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非常好,对促进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化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关于病毒性疾患住院治疗权重较低的问题。我省DRG付费改革每年会根据国家DRG分组版本的变化进行合理化调整,同时各市也会组织各个医疗机构专家进行权重协商谈判,充分听取临床医师意见和建议,由临床专家确定每个病组的支付权重,在年度谈判时与同组专家一起研究调整该疾病组的权重。

  二、关于细菌性疾患、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终末期肝病、老年性疾病等相关疾病不执行DRG付费的问题。一是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这类疾病均按照DRG付费运行;二是DRG付费的年终清算时有特例单议补偿机制,各医疗机构在年底清算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医保部门对不适宜按照DRG付费的部分特殊疾病申请按项目付费;三是对部分适宜在门诊开展的疾病,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按门诊慢特病保障管理。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