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按照《山西省2019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7:30

  地点: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B座8层),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超过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三、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同步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省医保局人事处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6819282。

  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成绩公示及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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